根据《南华早报》1月27日报道,菲律宾渔民协会会长表示,一项允许中国海警在有争议水域向船只开火的新法律,相当于“宣战”,而一名安全分析人士表示,这将激起菲律宾人“对中国的仇恨”。
菲律宾小型渔业组织联盟Pamalakaya主席Fernando Hicap表示,该立法“与国际海商法所承认的航行自由原则相抵触”。该组织一直在声援菲律宾在其专属经济区(EEZ)的主权。
Hicap在一份声明中警告称,该法律“实际上是向那些对中国主张的海洋领土拥有合法主权的国家宣战”。
根据法案草案措辞,中国海警有权使用“一切必要手段”来阻止或防止来自外国船只的威胁,并明确了在何种情况下可以使用不同的武器。
该法案还允许海警在中国声称拥有主权的水域登船检查外国船只,并拆除其他国家在争议水域建造的建筑物。这一举动促使菲律宾外交部长洛钦(Teodoro Locsin Jnr)向北京提出外交抗议。
菲律宾国防分析师Chester Cabalza表示,这部法律“改变了游戏规则”,因为它把原本用于维持治安、搜索和救援的“白色”力量变成了军队中具有威胁性的“灰色”力量。
Cabalza说道:“在任何时候,海岸警卫队的白色船只都象征着对保护海上平民和商人的最大宽容。而灰色船只则是‘敌对和战争的象征’。”
Fernando Hicap在他的声明中指出,这现在意味着“中国海警可以在他们非法主张的领海射杀任何人,无论是武装的还是没有武装的。”
他说道:“这是对菲律宾渔民的严重威胁......在我们自己的领海。”
分析师Cabalza补充道,菲律宾渔民已经经历了来自中国海岸警卫队的“第一手骚扰”。
Cabalza表示:“一旦新法律生效,它将给我们的人民带来敌意和士气低落。当法律生效时,菲律宾人会感到对中国的仇恨。”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1月22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为进一步规范和保障海警机构履行职责,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海洋权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该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新海警法规定,中国海警有权对非法载运武器、国家机密资料等物品的船舶采取行动,在中国管辖海域非法作业的别国船只,若拒不配合调查和处理,中国海警也有权力使用武力。这些武力不仅包括海警人员携带的手持武器,也包括“舰载或者机载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