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业内专家12月26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保障论坛暨《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24》发布式上表示,要深化巩固企业年金在养老保险三个支柱中的重要地位,选择合适的时机修改企业年金规定,扩大覆盖率。
降低门槛 提高弹性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作为养老保险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在当前的覆盖率仍过小。原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表示,企业年金制度的主要问题是覆盖率低,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中只有7%左右有企业年金,无论是企业覆盖率还是职工覆盖率,各省之间、行业之间、国企民企之间差异均较大。
“企业年金应该成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大家都将目光聚焦改革第三支柱时,仍要回头看一看第二支柱。在某种程度上说,第二支柱的覆盖面是第三支柱的基础,第二支柱的好坏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第三支柱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说。
关于如何扩大企业年金覆盖率,梁涛建议,统筹考虑养老保险三支柱的政策框架。积极推动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规模相对较大或者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的企业先期加入,后期逐步扩大到小微企业、低收入企业,同时鼓励其他民营企业结合自身的情况,从低比例、小范围起步逐步建立企业年金,用5到10年的时间渐进式地让不同情况的企业分批自动加入企业年金。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副部长胡晓义认为,在市场组织方式、就业形式多样化趋势下,未来扩大企业年金制度覆盖面的重点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以及其他各类社会经济组织,以及跨单位边界的群体。
“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优化企业年金政策,开发简易年金计划,使相关规则更具灵活性,总的目标是降低进入门槛。”胡晓义认为,需提高以下几方面的弹性:一是提高参保群体准入弹性,建议允许同一单位内部分人分批加入;二是建议允许缴费标准有一定弹性;三是建议集体协商程序上需有一定弹性;四是在投资选择方面,应该提供更多的选项,力求提高适应性和包容性。
促进提质扩面
在制度方面,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原理事长、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戴相龙建议,综合考虑企业和个人缴纳各种基金的承受能力,适当降低企业和个人缴纳年金的比例,积极与有关部门研究和修改企业年金规则,争取在第十五个五年规划中使企业年金的制度更加完善。
“坚持政府引领,着力加强法规和政策的支持,促进企业年金制度提质扩面。”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副会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基金监督局原局长唐霁松说。
从微观看,唐霁松表示,要建立企业简易年金计划,完善加入机制,尽快找到企业年金从自愿到半自动的实施路径,进而探索实施企业年金制度向半自动乃至全自动过渡,有条件的应该实施自动加入机制,向实现企业年金普及性、普惠性迈进。此外,建议适时调整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完善企业年金领取阶段计税的政策,特别是要着力降低中低收入退休人员的税负水平,完善激励企业以及个人的机制。
梁涛建议,打通养老保险第一、二、三支柱之间资金流通的渠道。梁涛建议,符合一定条件的参保人群将第一支柱的个人账户转移到第二支柱或者第三支柱,并且实现市场化投资,允许在职人员将其企业年金归属个人的资金转移到第三支柱,对于所在单位未建立企业年金的允许将企业年金中可以用于个人的税收政策转移到个人养老金中,有效提升参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