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兑美元出现明显的升值趋势,虽然10月下旬略有回调,但11月初又出现了升值走势。伴随着升值出现的一个现象是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显著提高,11月4日,离岸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最高和最低价差超过1500个基点,为2015年8月11日汇改以来的最高水平。在岸市场即期汇率虽然没有离岸市场波动幅度那么大,但也较之前明显提高。11月6日,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调升605个基点,调升幅度创2018年7月以来新高。
我国汇率市场化改革的目标是逐渐让市场力量在汇率形成中发挥决定作用,把汇率定价权交给市场。10月27日,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秘书处发布消息,近期部分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报价行基于自身对经济基本面和市场情况的判断,陆续主动将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报价模型中的“逆周期因子”淡出使用。调整后的报价模型有利于提升报价行中间价报价的透明度、基准性和有效性,也是外汇市场自律机制中市场主体发挥作用的体现。市场猜测,此次关于逆周期因子“淡出使用”的表述可能意味着以后不会在中间价形成中使用逆周期因子,也意味着人民兑美元中间价形成减少了一个摩擦。
上述情况为参与外汇市场的企业敲响了警钟,要提高汇率风险意识,运用适当的汇率避险产品,避免在外汇市场中“裸奔”产生不可承受之重的损失。对于有大规模外汇收支的企业来说,汇率波动会对其本币收益产生重要影响,如果收付汇规模较大,即使汇率的较小波动换算成本币之后,损益都会非常明显。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多次呼吁中国企业要加强汇率避险意识,善于利用套期保值的工具,企业在外汇市场的“裸奔”行为不仅在宏观上因为市场主体的羊群效应,容易引起市场的共振,而且在微观上使企业面临很大的汇率风险敞口。
我国很多企业,甚至包括一些大型企业都没有建立完善的汇率避险机制,部分企业抱着**的心态,根据对于汇率走势的猜测来决定结汇购汇时机,但汇率走势是很难预测的,当汇率与猜测的走势相悖时,很容易出现损失。而偶尔猜对了汇率走势并获益,则更会强化这种**心态,既获得了汇兑收益又不用付出汇率对冲成本,岂不美哉!
但这种做法和心态是不正确的,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我们都应该认识到一个事实,就是汇率本质上很难预测。在汇率业务上,存在分析起来头头是道,事后来看却错得离谱的现象。即使是专业的汇率市场参与者,也对汇率走势抱有敬畏的心态。与其他商品市场不同的是,汇率作为货币之间的兑换价格,其变化是波动不定的,除了真实的需求之外,在外汇市场中,投机是影响汇率走势的一个重要因素。基本因素对价格(汇率)趋势的决定性作用比股票市场更为模糊,答案就在于投机资本运动在外汇市场上的举足轻重的地位(Soros,2013)。
我国很多企业并没有适当的汇率风险对冲机制,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
首先,部分企业的管理人员对于汇率风险的认识不到位,意识决定行动,如果没有意识到汇率风险的重要性,当然不会采取适当的措施来规避汇率风险。
其次,运用汇率避险产品是需要付出一定成本的,例如,企业进行远期锁汇,银行就需要到外汇市场平盘,为了避免企业违约,就会要求企业缴纳一定的锁汇费用,甚至会要求企业交付一定的保证金。
再次,企业财务考核机制不合理会影响对于汇率避险产品的应用。如果企业因为运用汇率避险产品的不恰当而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那么具体负责企业外汇业务的人员就不会积极运用避险产品,而是更多地参与即期结售汇市场,因为即期汇率变化是市场风险,外汇业务人员不用承担责任。
复次,汇率波动产生的盈亏补偿可能会降低企业运用汇率避险产品的积极性。汇率是上下波动的,即使不运用汇率避险产品,有些时候产生一定亏损,有些时候则会有一定的汇兑收益,综合起来看可能大概盈亏平衡。
当然,上述几条原因并不一定全面,可能还有一些特殊的问题阻碍了企业采取汇率避险措施。
但在汇率波动逐渐扩大的背景下,采取汇率避险产品对于很多企业来说都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企业应该树立理性的汇率避险观念,应用适当的汇率避险产品,降低汇率波动对企业资产负债表产生的冲击。一个重要的汇率避险理念就是财务中性原则,不谋求在汇率波动中获得超额收益,而是要提前锁定财务成本,力求降低汇率风险对企业的影响。
未来,我国汇率形成会更加市场化,除非发生异常情况,否则政府不会过多干预外汇市场。实际上,政府过多干预外汇市场也会产生不良影响,IMF近期的一篇工作论文指出,政府过多干预外汇市场会给企业造成一种错觉,即政府会稳定汇率,这样企业的汇率风险就会降低,从而促使其大量借用外币外债,并且不对外债采取锁汇操作,这样外债的风险敞口就是不固定的。而大规模外币外债又是货币错配问题的直接表现,当发生不利冲击时就会产生货币危机和债务危机。
从我国政策层面来讲,应该提高涉外经济主体对于汇率问题的关注度,并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汇率避险理念;从经济主体本身来说,则要客观理性地认识汇率问题,采取积极措施规避汇率风险,在汇率的波动不定中稳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