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易峰与江苏源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雅美莉百货店姓名权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公布。判决书显示,深圳市福田区雅美莉百货店在其为认证主体的“健康养生生活会馆”上架销售了虚假宣传产品,不仅使用经过PS处理的李易峰手持产品的照片,还伪造李易峰的签名,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同时侵犯李易峰的肖像权和姓名权。
法院审理认为,江苏源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酵素果冻生产者,并非涉案侵权广告制作或使用主体,亦没有证据证明其存在侵权的责任或过失,故其不承担侵权责任。法院判决深圳市福田区雅美莉百货店连续七日置顶登载向李易峰致歉声明,并赔偿李易峰经济损失六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