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金华市市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联合公布全市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个人缴纳标准二档从2020年的1630元调整为1760元,三档维持560元不变。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市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的通知》明确,全市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档(含生育保险费)的单位缴费比例(含生育保险费)统一确定为7.5%,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当前单位缴费比例低于7.5%的县(市),仍按原比例执行,上级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调整后,2021年二、三档个人分别缴纳标准分别为1760元、560元,均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学生可选择二档或三档参保缴费,补助三份选缴保费(按连续三年计算待遇)。
根据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分一档、二档、三档3个档次。一档为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为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学生、城乡居民和领取本市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或三档。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缴费时间为每年10至12月,具体缴费截止时间以当年征收公告为准,缴费所属待遇享受期为下一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