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1、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住院医疗、门诊大型检查和特殊治疗、门诊特种慢性病补助、大额医疗社会救助等。
2、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标准:本参保年度内,首次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300元、500元、700元,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2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下桨0元,从第3次住院不再设起付标准;本参保年度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费用的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社会救助金,一个医疗年度内合并计算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3、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个人首先支付一定的比例后,再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市直和各县区在现有分段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逐步调整为起付标准以上至30000元,个人自付13%;30001-50000元,个人自付10%,退休人员比以上规定的在职职工自付比例分别降低4个百分点。
4、大额医疗社会救助,市直和各县区在现有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逐步调整为个人自付比例为13%。市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可根据每年大额医疗救助金的收支情况适时调整大额医疗社会救助比例。
二、医疗期待遇是什么
职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只限于规定的医疗期内。医疗期的长度根据职工本人连续工龄和本单位工龄分档次确定,最短不少于3个月,最长一般不超过24个月;难以治愈的疾病,经医疗机构提出,本人申请,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医疗期,但延长期限最多为6个月。
三、医保如何办理
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另外也规定了最低档和最高档,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一般以最低档居多
另外,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