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正在访问亚汇网香港分站,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

银保监会警示明星代言金融产品风险

文 / 似风 2021-04-30 13:14:37 来源:亚汇网

  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日前发布风险提示,提醒金融消费者要理性看待明星代言,做到“三看一防止”,切实防范金融陷阱。

  目前,明星为各类互联网平台或金融产品代言种类繁多,银保监会提示指出,金融产品信息不对称性高、专业性强,代言人自身如果没有辨别代言产品资质、不了解产品风险,可能产生宣传误导风险。

  银保监会再次警示,也是进一步规范代言,防范风险。明星等公众人物代言,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接受代言前,应当查验所代言机构是否具有合法资质,所代言产品和服务是否内容真实、符合监管要求。

  对此,「看懂经济」邀请了几名专家对此话题进行了深度解读。

  刘远举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明星,从社会影响来说,的确要注意自己的代言的产品的后果,尽到审核义务。但这个义务,其实一般只是形式审查,即看对方是否证照齐全。另外,明星作为广告荐证者,其行为有规范和法律责任,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未接受过的服务作证明。

  不过,使用这个词很宽泛,使用一天算使用吗?比如,张国立代言的补肾药,他怎么证明自己使用过,而且使用之后,肾就不亏了呢?谁也不会相信梁朝伟会开一款十几万的车。

  那英代言过护彤小儿感冒药,这些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应该由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工商、质监、药监等国家行政部门证明。当一款药品已经合法生产出来后,所谓“广告荐证者”必须使用后才能推荐的假设,完全是画蛇添足。那英显然没能力去鉴别药好不好。同样的明星也没能力鉴别金融产品。

  如果明星承担了责任,那么盖公章的该承担什么责任呢?

  其实,明星代言,未必是荐证,有时候仅仅是一个吸引人看广告而已,老百姓也知道这一点。这就涉及到另一个层面的问题,老百姓也应该承担自己的责任。

  有媒体批评互联网上的贷款广告,说这些广告没强调要还钱。但是,难道借钱要还,这不是最基本的常识吗?汽车广告没有强调有油费、过路费,是不是也要负责呢?

  如果监管机构不承担责任,老百姓不承担一定的义务,都推给明星,是不现实的。

  李庚南

  财经专栏作家

  明星代言的商业营销模式乃至公益推广模式,无疑是一种趋势和潮流,也有其内在的商业逻辑,在流量为王的时代尤其如此。但是,近年来明星因所代言产品出问题而身陷“代言门”的现象屡见不鲜。是产品本身的问题,还是明星代言的夸大其词,抑或是“粉丝”的盲从?对于代言的产品出问题,明星该不该承担责任、该承担怎样的责任?这些问题越来越引发全社会的关注与反思。对明星代言行为的监管也成为一个亟待补齐的制度短板。银保监会于日前发布2021年第二期风险提示,提醒金融消费者要理性看待明星代言,做到“三看一防止”,切实防范金融陷阱,这应该是对金融领域明星代言现象的监管补短板。

  客观看,近年来,P2P的频繁暴雷及至最后全面的市场出清,给投资者带来严重的侵害,让不少投资人一辈子的积蓄打了“水漂”。那些曾经为P2P平台站台的明星要不要为代言的P2P产品负责、要不要承担赔偿,始终是一个争论的焦点。

  毋庸置疑,明星的“脸”让消费者认识了各种金融产品,一定程度上引导了消费者在琳琅满目的P2P平台中的选择。对于P2P平台及各种金融产品的“暴雷”,明星的虚假、误导性代言广告自然难辞其咎,但最根本、深刻的原因显然还不在明星代言上,而在于金融产品本身设计的合理性、内嵌的风险性及营销宣传行为的适当性。明星的代言行为无非是金融产品供给者营销行为的实施与延伸,“主谋”则是金融产品供给方。

  实际上,2020年初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对金融产品供给主体的营销行为做出了明确的规范性要求,明确: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市场经营主体,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不得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不得对资产管理产品未来效果、收益或相关情况做出保证性承诺,不得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如何按照金融产品与服务供给的相关规制实施依法严格监管,显然是治理金融乱象之本。

  当然,对于明星代言行为的规范、对消费者的风险教育与警示也是监管应有之意。对于消费者而言,关键是要摒弃对明星的盲从,理性对待“明星代言”的产品或服务,按照银保监会的风险提示,真正做到“三看一防止”,即:一看机构是否取得相应资质、二看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三看收益是否合理、四要防过度借贷。

  对于代言明星行为的监管,应进一步明确相关规制,制定相应的惩戒机制,以约束明星代言乱象。关键是要让明星代言的收益与其应承担的风险相匹配,只有收益而且是高额收益,而无成本和风险的代言模式显然是缺乏逻辑的。

  但是,平心而论,要让代言明星从专业的角度对所代言的产品真实性负责人,或许强人所难。对于内涵复杂、潜在不确定因素多的金融产品而言,尤其如此。因此,对明星代言行为的监管需秉持事实求实的原则,应有明确的监管尺度,关键是看其是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是否存在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是否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如何让明星代言的收益与风险相匹配,这才是我们应遵循的逻辑。

  可见,银保监会对于明星代言所发出的风险提示,既是对消费者的警示,也是对众明星的警示。明星如何避开代言的“坑”,关键是在接受代言前,应当查验所代言机构是否具有合法资质,了解所代言产品和服务是否内容真实、符合监管要求。

  苏筱芮

  金融科技资深评论员

  消费金融专家苏筱芮分析称,此次银保监会再次警示风险,主要存在两方面考虑:一方面,无底线追星、饭圈集资乱象已成社会话题,相关制度的完善方案近期正被热议,此次提示正是基于这样的大背景下而诞生的;另一方面,向整个市场发出风险提示也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工作。

  今年以来,监管在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方面动作频繁,例如倡导理性消费、要求贷款机构明示年化利率、披露各机构消费者投诉处理数据等,既能够对广大金融消费者起到警示作用,也体现出最新合规风向,机构将参照后在金融营销宣传等工作方面作出改进。

  明星代言金融产品,优势是可以扩大银行业机构及旗下产品的影响力,在获取新户方面有所助益,例如部分粉丝将印有明星的信用卡当成周边产品申请和收集,短时间内能够快速聚集大量人气;不足是邀请明星代言需要付出不菲的代言费,如何在引流前合规宣传、引流后做好风险防控仍面临挑战。

  在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机构的流量焦虑仍无可避免,后续机构除了明星代言,也可以考虑其他方式的跨界营销与异业合作,例如部分机构通过洛天依等虚拟偶像引流,合规风险将低于流量明星。

相关新闻

加载更多...

排行榜 日排行 | 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