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7月1日起实施广东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
文 / 似风 2021-06-17 11:53:49 来源:亚汇网
根据《实施办法》,2022年7月1日起,广东省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模式,按照“收增量,留存量”的办法,基金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管理使用,统一核算结算。即各级税务部门将征收的失业保险费按笔划入省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各地按季提出用款计划,所需款项从省级财政专户拨付至各市社保基金支出户。各市原结余基金由省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使用。按当地上年度平均月支出额标准,留3个月支出额在各市支出户中作为周转金,扣除周转金后结余的15%上解至省级财政专户作为省级统筹启动资金,其余结余基金委托各市暂时存放,使用权在省级。各市待遇和项目支出由省级统筹基金支付,当期出现基金缺口时,省根据缺口总额从各市累计结余基金中按同等比例调拨资金。
同时,《实施方案》明确统一参保范围和对象。省内各类用人单位及其单位职工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中央、省属和军队驻穗用人单位参保管理实行属地管理。
记者了解到,目前广州市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待遇政策和稳岗补贴等促进就业各项支出的相关规定跟省的政策规定一致。不过,目前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广州本市最低工资标准×90%。
稳岗补贴方面,广州按符合实施范围和申领条件的企业及其职工上自然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发放。失业保险技能补贴方面,一般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补贴标准执行。对获得企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中职业(工种)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可在规定标准基础上提高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