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跟恒泰大通有类似交易模式的炒金平台并不少见,这样的乱象暴露出监管和法律建设层面的漏洞
昨天,上海浦东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了恒泰大通贵金属委托理财交易纠纷案。
商报记者昨旁听了解到,丁女士最早开户是在2011年5月5日,开户不久之后便开始通过恒泰大通的MT4软件交易系统进行贵金属交易,而每笔交易基本上都以2%的保证金比例进行,这意味着交易过程中有高达50倍的杠杆,已经大大超过国内正规期货交易所的保证金比例。同时,公司还要加收手续费、仓储费等多项费用。
值得关注的是,丁女士通过软件交易系统进行买卖的同时,还要通过个人账户向恒泰大通打款。根据银行打印出来的账单明细,丁女士曾先后累计向恒泰大通账户打入67万元资金,每笔打款均以“预付款”名义,而在给予预付款的同时,通过交易软件仍然要提供2%的交易保证金和其他手续费等费用。
“但是每一次出金则需要向恒泰大通申请,最终有51.52万元返回丁女士账户,但仍然有15.48万元损失尚未追回。”郝大海律师说。
实际上,丁女士仅仅通过恒泰大通的交易软件进行了大约5个多月的交易,最后一笔交易记录显示是在2011年9月26日。
“开始,丁女士以为自己在交易过程中没有把握行情,因此导致亏损,但几个月之后她发觉这个交易本身就是有问题的,交易没有第三方监管,都是直接向对方账户打款,这里风险不言而喻。”郝大海说。
恒泰大通公司一名地区加盟商王兢化名打了个比方:这就像一个赌局,恒泰大通搭建了这个交易平台,制定了游戏规则,就是庄家,跟玩家对赌,然后把亏损客户的钱拿给盈利的客户,从中抽取手续费。“如果客户中盈利的太多,那公司就要赔钱。”
据业内人士透露,很多公司都在地下组建黄金交易平台进行炒金,不少平台设有灰色期货交易。
恒泰大通总经理王志斌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并不认为自己违反了五部委下发的文件。他说,五部委禁止的是网络黄金交易,而自己公司的运营模式有实物黄金作依托。在网上交易是为了方便客户,是一种电子商务平台的延伸,“四处搬金子走那多不方便”。
然而,这一所谓的网上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不仅采用了高达50倍的杠杆保证金交易模式,而且资金往来并无第三方监管。
“实际上是用合法的形式掩盖了非法的交易,恒泰大通应该属于变相期货交易。”郝大海说。
“从审理过程以及我们提供的材料来看,胜算基本上在99%了。”郝大海在庭审后告诉记者。
郝大海告诉记者,去年一例胜诉的案件中,一审和二审法院均认定,恒泰大通的集中交易、保证金制度行为是变相期货交易。因该公司无经营期货交易业务的资质,据此判决恒泰大通与投资者之间签订的合同无效,判令其返还投资者30余万元,目前该案件已经执行完毕。
郝大海律师认为,“如果公司真的跑路,对于投资者后续维权十分不利。即便官司打赢,钱款有可能已经被卷走无法追回。最好解决方法是事前防范。恒泰大通这类炒金平台,本质上与电信诈骗如出一辙,只是手段更高明隐秘。”
此次停业,直接受害者无疑还是投资者。郝大海律师认为,这次停业受损投资者人数估计上万,涉及金额有可能在亿元以上。
对于投资者利益能否挽回,郝大海表示了担忧:“停业增加了投资者维权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