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上午,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PTFX普顿外汇”特大网络传销案。今天上午,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当庭宣判,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刘铁、周某、周某洋等1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6年11月,刘铁、李某文,伊某红,董某龙、张某等于共同商议以未经国家批准“PTFX”外汇投资平台。“PTFX”外汇平台以投资交易外汇为由,要求参加者通过会员推荐并注册、缴纳不等数额的保证金,获得交易资格,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主要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下线,骗取财物。
“PTFX”外汇平台的返利模式规定,会员可以选择返利操盘手跟单交易,获得交易返利;会员还可以通过发展下级会员获得第一代会员交易额的10%、第三代会员交易额的5%的返利;同时“PTFX”外汇平台还设置了多个会员等级,不同等级的会员可分别获得不同比例的交易佣金。此外,高等级的会员还可以获得公司给予的团队业绩奖。
刘铁、董某龙、张某等人通过浙江领圣教育科技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领圣公司)、宁波领圣管理咨询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宁波领圣企业)等机构,给“PTFX”外汇平台会员进行培训、等级聘请考核,后被告人周某、徐某、周某洋、徐某丽、邱某芳、陈某等人入驻上述机构。
从2016年11月起,刘铁、徐某、周某洋等17名被告人,注册成为“PTFX”外汇平台会员后,通过发朋友圈、举办招商会、设立工作室等方式宣传“PTFX”外汇平台,并发展下级会员。
鹰鉴了解到,至案发,“PTFX外汇”外汇平台共发展会员175.9万余人,涉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涉案金额高达1000余亿元。其中,刘铁、徐某、周某洋等17名被告人分别发展下线会员70万余人到43人不等,收取传销资金1.4亿余元到143万余元不等。
公诉机关认为,刘铁、徐某、周某洋等17名被告人以提供投资外汇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保证金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下线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并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了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判处各被告人6年9个月到缓刑2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鉴于案件复杂,该案经过长达近6个小时的庭审后,审判长宣布休庭。
7月31日上午,该案再次开庭审理。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程序,辩控双方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了质证和辩论,就定罪量刑充分发表了意见。
经2个多小时的庭审后,法院当庭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刘铁、徐某、周某洋等17名被告人5年9个月到缓刑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万元到2万元不等。
截止目前,该案在中国庭审直播网上的庭审直播点击人次已经达到6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