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镇江句容市人民法院宣判的一起网络诈骗值得大家引以为鉴,一团伙通过社交软件"圈粉",发布虚假的外汇投资信息进行诈骗,诈骗金额超过200多万元,最终主犯落网,被判了刑。
去年,3月至去年9月,被告人杨某、官某等人事先预谋,在缅甸、马来西亚等地租用了"嘉盛国际"、"欧特克"、"SGH"等虚假外汇交易平台,并且购买了专门的作案手机、注册微信,招募被告人钟某等人负责寻找有经济实力的网友,"圈粉"、"引流",扩大朋友圈。
被告人钟某介绍:“通过租房软件,发短信,上面有房东的号码,我是负责发短信的,怎么跟他们说的呢,就是说我看中了你的房子,然后我们加个微信,就这样。”
圈粉之后,嫌疑人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的投资信息,以在平台上投资外汇产品可以套利为诱饵,骗取被害人进行转账投资。
句容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刑庭庭长谭江宇介绍:“由于他有一个平台,它有技术人员可以显示,你在这个平台的投资盈亏状况,让被害人信以为真。被害人赚了钱要把这个钱取出来,那他下一步就可能说你要取这个钱,要交税等等,这下一步的计划,有可能再转一笔钱给他,他才能给你套现,你再转一笔钱给他的时候,这个诈骗分子可能就玩消失或者把你的账号删掉,被害人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
据了解,利用这种方式,该团伙共实施诈骗作案共32起,合计获利人民币200多万元。审理法官告诉记者,这起平台式的诈骗案件,相比以前的案子,显示出团伙更会利用网络大数据和精准信息,来实施诈骗。
谭庭长介绍:“平台式的诈骗不像以前单个或者一般的普通发发微信、打电话,一对一,通过聊天的方式,平台式的是一环扣一环的,有一个平台,有一个团伙,每一个环节当中,每个人在实施不同的行为,就是更加专业,很难发现,被害人很容易上当。”
经过法院审理,被告人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5万元;被告人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被告人钟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法官提醒,现在的网络诈骗更有针对性、迷惑性,并且犯罪形式组织化、产业化,市民要在网上交友、投资都要谨慎,防止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