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就加强南昌市中小学校作业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要求,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作业管理“十不得”清单。
其中提到,要明确作业管理规范,严控作业总量。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每天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每天不超过90分钟。
同时,要重视作业指导,注重作业反馈。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规范教师作业批改要求,严格执行“有布置必批改”的原则。
在作业管理的责任落实方面,校长是作业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应建立以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为副组长的作业管理领导小组,强化作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建立负面清单机制。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根据双减相关文件要求梳理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形成作业管理负面清单,为学校作业管理划定红线。
除此之外,各县(区)、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设立并公开专门邮箱或设置留言平台,接受社会对作业管理工作的投诉及意见建议,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查处。
南昌市针对义务教育阶段作业管理提出 “十不得”清单,内容包括:不得布置超越课程标准、超越教学进度、超越学生能力的集体性作业;不得布置超越规定时长控制量的课后作业;不得布置未经教师先做或存在偏题、怪题、错题的作业;不得布置惩罚性、重复性、随意性作业;不得不加选择地以翻印成套试卷或练习册代替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使用微信、QQ 等电子方式布置作业;不得让家长或学生代批作业,不得将家长签字作为评判学生完成作业的依据;教师不得对作业只布置不批改、批改方式随意、评价方式单一或评价无针对性;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 微信群打卡等任何方式布置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