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包括过程性考核与现场考试,总分值70分,计入中考总分。其中,过程性考核40分、现场考试30分。
在过程性考核中,有哪些特殊考生?现场考试过程中又有哪几类考生可以免考、缓考?一起来看看吧!
考核对象
■ 四、六、八年级学生。
■在每年各中小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基础上,将四、六、八年级测试结果计入中考。
过程性考核特殊考生
1
残疾考生
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应当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相关手续(并存入学生档案)。未办理残疾证明者,按照正常考生的考核要求进行评价;提供残疾证明后,从提供证明的学年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按照满分记录。体育与健康知识考核按照普通学生政策要求执行。
无残疾证而办理免考免修体育的学生,均按因伤、病免考体育的规定处理。
鼓励残疾学生在专业指导下开展日常体育锻炼。
2
伤、病小学生
学生因伤、病不能参加学生体质健康测试,须在各区规定时间内申请补测并办理手续。补测完成后,按照补测成绩赋分。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不能在各区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测者,当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按0—59.9分等级标准进行赋分(5.5分);不办理手续者,成绩计0分。体育与健康知识考核按照普通学生政策要求执行。
3
外埠回京学生
自回京就读(办理完学籍转入)之日起,按照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政策执行。在此之前没有参加的过程性考核不再补考,其缺失的过程性考核成绩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认定:第一,原就读学校所在的地市级(含)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由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测试成绩单,回京后参照相应标准认定考生缺失的过程性考核成绩;
第二,原就读学校所在的地市级(含)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没有统一组织相关测试,其缺失的过程性考核成绩根据九年级现场体育考试成绩按比例折算。
4
其他情况
毕业时过程性考核成绩不完整的,外埠回京就读(报考)学生、往届生等其他情况,其缺失的过程性考核成绩通过九年级现场体育考试成绩按比例折算。
考核对象
■ 九年级学生。
现场考试特殊考生
1
免考考生
第一类: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而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应当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现场考试以满分记录。
第二类:因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而长期免修体育课的考生,不能参加现场考试,现场考试成绩按照总分(30分)的60%记录。
第三类:临时伤病不能参加现场考试的考生,现场考试成绩按照总分(30分)的60%记录。
免考考生需填写《北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学科现场考试免考申请表》,经家长签字、学校医务人员和学校负责人初审后,报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定。
2
缓考考试
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考试的,可以申请缓考。缓考考生应在进入考场前办理手续;考生进入考场后,一般不得申请缓考。缓考手续办理要求如下:
第一,女生特殊生理期。缓考考生填写《北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学科现场考试缓考申请表》,经家长签字、学校医务人员和学校负责人初审后,报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定。
第二,考生临时伤病。缓考考生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诊断证明,填写《北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学科现场考试缓考申请表》,经家长签字、学校医务人员和学校负责人初审后,报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定。
各区要在本区统一考试结束后7日内集中组织缓考,并严格按照统一考试的相关要求实施。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缓考的考生,按免考第三类考生处理。
各区要严格执行免考和缓考的办理规定。
3
其他情况
只参加了现场考试部分项目的考生,已经参加的考试项目成绩有效,没有参加的考试项目成绩按照该项目满分的60%记录。
2021年9月1日在不同年级的学生,九年级毕业时的体育考试总分不同,因此,考生缺失成绩的折算公式在学生就读九年级时统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