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出台农林22条措施,吸引台湾技术人才前往大陆发展,促使台湾社会广泛讨论。台湾行政部门负责人苏贞昌回应称,22条措施名为惠台实为利中,多是新瓶装旧酒,台湾唯有保持自身力量和自给自足,才不会陷入大陆“养、套、杀”且难以自拔。
在3月17日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应询表示,国务院台办、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等11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坚称农林22条措施),旨在全面贯彻19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精神,率先与台湾同胞分享发展机遇、为台胞台企提供同等待遇的重要举措。
朱凤莲补充道,农林22条措施根据不久前公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完善保障台湾同胞福祉和在大陆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和政策,持续出台实施惠台利民政策措施,让台湾同胞分享发展机遇,参与大陆经济社会发展进程。
台湾行政部门负责人苏贞昌对此说道:“中国大陆对台湾始终不放弃,将台湾视为其一部分。中国大陆是一党专政的国家,作为都是采取政治目的,台湾唯有保持自身力量和自给自足,才不会陷入中国大陆“养、套、杀”且难以自拔。”
台湾农业委员会主委陈吉仲也表示:“农林22条措施其中一条是农机具补助,在2018年的惠台31条就曾提过,是类似的操作手法。台湾的农民都知道,如果这些措施有效,中国大陆之前推出惠台政策时,早就已经过去了。”
“经过统计从2016年至今,台湾前往中国大陆进行农业投资相当少,台湾社会普遍都知道有风险,特别是当投资结束后,技术反而变成中国大陆持有,不但影响台湾水果外销至其他国家,甚至回销到台湾市场。台湾农业部门也都知道,中国大陆究竟在玩什么把戏。”陈吉仲补充道。
朱凤莲说道:“农林22条措施与31条措施、26条措施一脉相承,进一步为台胞台企参与大陆农业林业高质量发展及乡村振兴提供同等待遇。这些措施既着眼“十四五”时期大陆农业林业发展新要求,又回应台胞台企的主要诉求。概括说,有三大特点,一是立足新发展阶段,二是契合台胞台企实际需求,三是涵盖面广、支持力度大。下一步,国务院台办、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将落实落细各项措施,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增进两岸同胞亲情和福祉。”
在3月17日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近年来,大陆林业建设取得很大发展,请问大陆林业发展将为台胞台企带来哪些新的发展机遇?受邀与会的国家林草局港澳台办公室副主任胡元辉应询表示,林业是一项绿色产业,发展林业对改善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都具有十分重要而现实的意义。“十三五”期间,大陆林业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目前森林覆盖率已达23.04%,森林蓄积175.6亿立方米。“十四五”时期,林业工作力度将进一步加大,集中力量实施青藏、黄河、长江、三北等13项重大生态工程。这些工程的实施,将带动林木种苗及工程造林等产业的发展,也将为台胞台企提供更多投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