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负责赔偿车辆由于发生碰撞等意外事故而造成的车上新增设备的直接损失。“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是车辆损失险的第三大附加险,在生活中有着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它负责赔偿车辆由于发生碰撞等意外事故而造成的车上新增设备的直接损失。车上新增设备是指除车辆原有设备以外,被保险人另外加装的设备及设施。如:加装制冷设备、CD及电视录像设备、真皮或电动座椅等等的直接损毁时,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赔偿。
赔偿标准
(1)赔偿项目:如果您车上的新增设备部分损坏,赔偿实际修理费。如果您车上的新增设备整体损毁,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损失赔偿。
(2)赔偿额度:保险公司会根据您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的大小,赔偿所有应赔偿总金额的80%-95%(其余部分为保险条款规定的免于赔偿部分)。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赔偿80%,负主要责任的赔偿85%,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赔偿90%,被保险人负次要责任的赔偿95%。
新增设备损失险条款
保险为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车辆方可投保本保险。
一、本附加险所指的新增加设备,是指投保车辆在出厂时原有各项设备以外,被保险人另外加装的设备及设施。办理本附加险时,应列明车上新增设备明细表及价格。
二、办理了本项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一条所列的保险事故,造成车上新增设备的直接损毁,保险人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
三、该项保险的保险金额以新增设备的购置价值确定。
四、新增设备单独被盗或丢失,不属本附加险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