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提存方法:
1.年平均估算法,又称50%估算法,1/2法。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当年自留保险费总额×50% 上式中,
自留保险费=全年保费收入+分入保费-分出保费
2.季平均估算法,又称8分法。
若以An表示某季度的自留保险费;Pn表示某季度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n表示某季度,n=1234;(2n-1)/8表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时间系数;P表示全年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则:Pn=An×(2n-1)/8
P=P1+P2+P3+P4
3.月平均估算法,又称24分法。
若以An表示某月的自留保险费;Pn表示某月度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n表示某月度,n=1234,……12;(2n-1)/24表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时间系数;P表示全年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则:Pn=An×(2n-1)/24
P=P1+P2+P3+…+P12
4.日平均估算法
若以An表示某日的自留保险费;Pn表示某日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n表示某日,n=1234,……365;(2n-1)/730表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时间系数;P表示全年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则其计算公式为:
则:Pn=An×(365-n)/365
P=P1+P2+P3+…+P3653法律规定编辑我国《保险法》规定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除人寿保险业务外,应当从当年自留保险费中提取。提取和结转的数额,应当相当于当年自留保费的50%,人寿保险业务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当按照有效的人寿保险单的全部净值提取。
根据保监会《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保监会令[20043 1 3号)的要求,产险公司从2005年1月15日开始,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提取采用1/24法或1/365法等。寿险公司的非寿险业务仍可以按照1/2法来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