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人单位工作的人员一般都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当单位职工到了国家法定的婚育年龄后,该职工是可以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一般都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来进行扣除的。
伊春生育津贴支付收费吗
不收费
伊春生育津贴支付受理条件
1.参加生育保险;
2.缴费状态正常;
3.提供材料完整、真实、有效。
三、伊春生育津贴支付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四、伊春生育津贴支付办理材料
1、病历复印件1份
2、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实体社会保障卡1份
五、伊春生育津贴支付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六、伊春生育津贴支付办理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伊春生育津贴支付办理时间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
八、伊春生育津贴支付实施主体
伊春市医疗保障局
在伊春市申请办理生育津贴支付业务的设定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的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必须是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而且缴费状态正常的,提供的材料也必须完整、真实、有效的。申请人在办理该业务时需要提供,病历复印件和医保电子凭证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