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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赔款会因为离婚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

文 / 夏天 2021-06-28 12:36:52 来源:亚汇网

   依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外,根据司法实践的主流观点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买保险行为,是一种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离婚时只能对现有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至于保险合同中的财产利益应当由该合同的受益人享有。

  

   投保方式不同,离婚时处理方式不同。

   婚姻期间自己给自己投保,不采取夫妻互保的方式。虽然投保时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投保的,如果将来双方离婚,可以给另一半一些金钱补偿(双方协商),这样也就不影响已购买的保险了,也不用再变更投保人或受益人;婚内夫妻双方采取互保的方式购买保险后离婚了,就有三种处理方式。

   第一种是双方需要去保险公司办理投保人变更手续,改为自己给自己交保费。

   第二种方式是当两个人彻底闹掰,夫妻双方无法友好协商办理变更投保人手续,只能互相彼此让对方名下的保单失效,做退保处理,拿回保单的现金价值。

   第三种是双方虽然离婚了,但是离婚之后每年还按时给对方一些钱,保险公司不会因为离婚而拒收保费的,夫妻双方的投保人豁免责任还是继续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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