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泉瓜州县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什么时间办?
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酒泉瓜州县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设定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三、酒泉瓜州县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受理条件
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四、酒泉瓜州县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办理地点 酒泉市瓜州县县府街大道76号瓜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酒泉瓜州县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受理机构
瓜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