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及1.2亿人!退休人员养老金上涨4.5%实现“17连涨”!这两类人员或涨幅更高
4月1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布《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为2020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在2020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介绍,2020年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全面完成,惠及超过1.2亿退休人员。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涨4.5%
《通知》提出,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将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
在调整水平上,《通知》明确,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在调整办法上,《通知》将继续坚持“并轨”原则,调整办法与2016年和2017年基本相同,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具体来看:
1、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
2、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
3、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通知》还要求,继续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