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长迅猛 监管要求压降融资类信托规模
文 / 一沐 2020-04-07 10:01:20 来源:用益信托网
融资类信托主要指的就是信托贷款业务,是指将受托资金(或资产)以融资(如贷款、融资租赁等)的方式借给资金(或资产)需求方。主要为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贷款业务,如房地产信托贷款、政信类信托贷款、工商企业类信托贷款等。由于带有一定“影子银行”特征,融资类信托潜藏一定风险。比如,资产端不够优质以及隐藏的刚兑和兜底行为,容易将风险传导至金融机构自身,从而引发系统性风险。
在日益严厉的“去通道”监管环境下,融资类信托开始“抬头”。信托业协会统计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第四季度,融资类信托规模为5.83万亿元,较上一季度末增加约5600亿元,环比增加10.60%,较2018年末增加1.49万亿元,同比增加34.17%。与此同时,信托的风险资产率大幅增加。2017年之前,信托风险资产率虽有波动,但多数时候维持在0.8%以下,2018年小幅上升至0.98%,2019年末则大幅升至2.67%。与此相对应的是信托产品的频繁爆雷,就类别来看,其中多为融资类信托,主要涉及工商企业类贷款、基础设施类贷款等。
去年底,有接近监管人士称,融资类信托规模过大、占比过高,下一步将加强融资类信托规模和比例的监管控制。在2019年底召开的中国信托业年会上,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明确指出,信托公司现行的融资类业务模式混淆了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界限;异化了信托计划,产生了“刚性兑付”;扰乱了市场氛围,形成了“声誉风险悖论”,使投资者教育走向了相反,最终扰乱了金融市场乃至社会稳定。
具体来看,当前融资类业务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信托资产的次优性、信托公司风控管理的相对粗放性和信托业抗风险能力的相对薄弱性。其核心在于,信托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与业务结构和业务增速不匹配。“下一步,各银保监局及信托公司要强化融资类信托业务风险防范。”黄洪当时表示。
对于此次压降融资类信托规模,北京某信托人士称,逐步压降是近几年确定的大趋势,尤其是监管对套利的,基本属于“零容忍”,几乎所有信托公司都有压降的空间,这样资产质量才能进一步压实,长期来看,有利于行业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