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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如何规定?崇左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的受理条件

文 / 书瑶 2021-04-30 15:36:22 来源:亚汇网

   一、崇左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如何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 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第六十八条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业务部门根据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时间和伤残等级,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核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二、崇左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的受理条件

   1.用人单位已办理工伤登记;

   2.申报单位与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时所在单位一致(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集团内部变更合同的工作人员除外)。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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