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细则是什么?下文就随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伤残津贴:
1、一级:增加270元/月;
2、二级:增加255元/月;
3、三级:增加240元/月;
4、四级:增加225元/月;
5、五级:增加210元/月;
6、六级:增加180元/月。
【备注】: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且在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在目前享受伤残津贴标准的基础上调整,其中致残五级和致残六级伤残津贴也增加。
二、生活护理费: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2165.8元/月;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1732.6元/月;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1299.5元/月。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增加120元/月;
2、父母/子女:增加90元/月;
3、孤寡老人/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3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