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相关政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日人社字〔2021〕33号),决定继续实施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以此来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资金保障支持能力。
根据通知,在日照市范围内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和建设项目,阶段性降低费率比例由50%调整到20%。其中,在日照市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项目,以项目或标段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或工程合同价)为基数,计缴比例分别为:建筑工程从1.43‰降至1.144‰,市政园林工程从0.975‰降至0.78‰,交通运输工程从0.8‰降至0.64‰;交通运输工程从0.64‰降至0.64‰,交通运输工程从0.75‰降至0.64‰,交通运输工程从0.75‰降至0.75‰。
据悉,通知执行期限为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