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货物保险保险人主要负责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责任和费用:
⒈ 因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
⒉ 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损失;
⒊ 在运输工具遭受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⒋ 在装卸、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损失;
⒌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⒍ 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⒎ 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⒏ 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